1、考试科目:素描和色彩(单科测试时间为3小时,单科分值为100分)。
2、招生人数:150人。各省的招生计划在全部考试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四、报名办法
1、招生科类:文理科兼招。
2、学校国标代码:11437。
3、收费标准:200元/人。
4、吉林省、天津市的考生采用所在省(市)统考成绩,我校不再单独组织测试。
5、其他省份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及其他证明材料均无效),出示所在省签发的2015年“艺术专业考试资格证(通知书或准考证)”原件,到我校指定地点报名(山东省、黑龙江省网上报名)。我校各省的考点均不接受考生跨省报名,不接受函报、代报。
五、2015年成绩查询及合格证发放办法
1、查询时间:2015年4月初。
2、查询网址:zsb.ccit.edu.cn。
3、合格证可通过查询系统打印。
六、报考条件
1、符合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考条件者。
2、吉林省、天津市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美术类省统考并取得合格证,可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报考我校。
3、其他省份的考生,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后,必须参加我校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长春工程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按所在省的规定,可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报考我校。
七、录取原则
1、校考录取原则:对持有《长春工程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加试总成绩、素描和色彩单科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和我校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分数采取专业级差的方式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素描成绩高的考生。其中综合分数=(校考加试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志愿级差顺序为3分、2分、1分。
2、录取时文化课单科成绩均不设最低控制线。
3、吉林省、天津市考生采用各省(市)美术类统考成绩如果考生所在省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外有特殊要求,我校按其规定实施。
八、违纪或作弊考生处理办法
1、如果考生在专业加试中违纪或作弊,我校负责通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教育部要求,由所在省取消该考生2015年所有院校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计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和吉林省的规定,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如发现有冒名顶替、考试作弊或复试成绩明显低于本次考试成绩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
九、2013年、2014年各省录取情况
序号 |
省份 |
2013年录取情况 |
2014年录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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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