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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类 |
舞蹈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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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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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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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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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类 |
影视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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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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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与播音 |
注: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由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三、报名考试资格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报名
普通类考生报名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
艺术类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按户口所在地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领取《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
凡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二)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考生在专业考试报名时,须持《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以及近期同底半身一寸正面免冠相片两张,并按照本“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各考点专业考试地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进行专业报名、考试,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领取《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5年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还需填写《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5年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要求字迹工整,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一致,并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复印件剪贴在《登记表》指定位置。
具体要求:
1.考生不得在不同考点报考同一专业方向,否则以专业成绩最低分计分;
2.考生可单报或兼报专业,不同考试科目专业(方向)在能调配考试时间的情况下,一次性最多可选报三个专业(方向),多报无效,过时不补;
3.各类专业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以招生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4.我院所设的各专业(方向)考试地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详见学院官方网站公布信息[注: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
(三)违反以上规定,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考试
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
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就读,或在外地参加专业、文化补习班的考生,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
违反以上规定者,责任自负!
汉语国际教育、英语(艺术翻译)、文物与博物馆学、公共事业管理、家政服务、汉语(对外汉语与艺术)专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