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拔计划数:
本次预计选拔30名合格考生,含绘画和设计类、书法类、美术理论类各专业方向。(根据考生报考情况与考生质量调整计划数)
四、考试科目
根据申请者的专业方向,由我校招生委员会和致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专家组制定考试题目,按照初试、复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统一组织测试,测试内容严格保密。
初试:1、文化素质测试(笔试);2、专业能力测试(素描、速写)
复试:1、创意能力测试(创作、设计);2、绘画能力测试(色彩)
面试:综合素质考察
五、选拔办法
1.湖北美术学院将根据“致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招生选拔录取计划与招生选拔测试以初试、复试、面试分数按照计划数确定 “致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入选考生名单。
2、合格考生名单将于2014年12月17日前通过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入选考生名单向各省招办备案。
六、录取原则
凡经“致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 入选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全国高考),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湖北美术学院,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致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高考文化成绩投档分数线,录取时不受英语、语文最低分限制,择优录取,入学后直接进入 “致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选拔学习。(培养方案见《致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详见湖北美术学院网站主页(www.hifa.edu.cn)—专题专栏—致美拔尖人才计划)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公平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致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招生选拔录取工作。
2、学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参与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
3、考生递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入学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八、本实施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其他事项:
一、专业设置:
绘画和设计类专业方向:中国画、油画、版画、插画艺术、壁画与综合材料绘画、水彩画、雕塑、陶瓷艺术、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印刷图形设计、摄影、产品设计、展示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纤维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设计、动画、影像媒体艺术、工艺美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教育。
书法类专业方向:书法。
美术理论类专业方向:美术学(史论)、艺术管理、艺术设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