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我我校所有专业不设志愿级差。调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 数的120% 以内(包括120%),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人数可视情况进行调剂。2016年在江苏省对进档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生源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录取原则是:对文化 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提档线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计划满额时,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对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另有规定的,执行当地的录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