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省份 | 专业名称 | 层次 | 科类 | 学制 | 计划数 |
河北省 | 产品设计 | 本科 | 艺术 | 4 | 22 |
山东省 | 产品设计 | 本科 | 艺术 | 4 | 19 |
录取要求及录取规则
1.我校于2016年4月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专业测试结果,同时将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报考生生源所在省招办备案;
2.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
3.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如政审和体检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我校接受其生源所在省投档;
4.我校录取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我校按照“分省排名,文理兼收,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河北省和山东省考生分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