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 |
类别 |
专业(方向) |
人数 |
学制 |
学历 |
招生 科类 |
招生 地区 |
备注 |
美术学院 |
美 术 学 类 |
美术学 |
108 |
四年 |
本科 |
文理 兼收 |
湖北、北京 河北、内蒙古、江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广东、广西、云南、 陕西
|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按大类招生,前三学期按大类教学,第四学期根据个人兴趣和学校分流管理办法,再确定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即单独成班,不可转专业。 |
绘画 |
||||||||
公共艺术 |
||||||||
设计学院 |
设 计 学 类 |
环境设计 |
424 |
|||||
产品设计 |
||||||||
视觉传达设计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100 |
备注:①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 生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湖北省计划不分地区,面向全省统一排序、择优录取。
②录取时文理科计划合并调剂使用。
③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按修读学分缴纳课程学分费用。每学年学费约为100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学年学费约为25000元。学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④所有学生进校后可按学校要求辅修其他专业,或选修第二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