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专业 |
计划 |
省份 |
录取原则 |
备注 |
音乐类 |
音乐学 |
170 |
广西、广东、湖南、山东、山西、安徽、江苏、江西 |
达到生源所在省的相应文化分数线和专业联考分数线(不设专业联考的省除外),按照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联考成绩相同,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
招生计划以生源省招生部门发布的计划为准 |
舞蹈类 |
舞蹈学 |
50 |
|||
美术类 |
美术学(教师教育)、绘画 |
100 |
|||
设计类 |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