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省普通本科二批C类录取结束,艺术类最高分68.72分,最低分63.33分。
2.天津市2023年艺术类本科批统考类平行志愿录取结束,我校招生计划4人,投档4人,控制线(文化330),投档及录取原则为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美术与设计学类综合分=文化总分×40%+专业统考成绩×2.5×60%),投档综合分(最高516.9 最低510.2)。
3.新疆2023年本科提前批艺术类录取结束,控制线(专业分180 文化分214),我校招生计划为4人,录取4人,专业分(最高236 最低213),文化分(最高250 最低221),录取原则为双达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河北省2023年本科提前批B段艺术类录取结束,我校招生计划24人,录取24人,控制线(文化322 专业180),投档综合成绩(最高528.25,最低516.25),我校录取原则为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统考专业成绩÷统考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5.内蒙古2023年本科提前批C艺术类录取结束,我校招生计划8人,录取8人,控制线(专业195 文化305),最高分(专业237 文化377),投档最低分(专业220 文化313),使用“专业志愿清” 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我校录取原则为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须达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艺术类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文化成绩总分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美术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须达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以下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录满为止。
①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录取规则中已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的,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按投档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按文化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文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
②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投档录取规则未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的,则按艺术类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文化成绩总分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仍相同则按文化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文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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