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陕西省
文化成绩:不低于本科一批控制线(理科443、文科489)
录取线:暂未公布
平行志愿投档分为美术统考专业分
2、辽宁省
文化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控制线(历史类495分)
录取线:环境设计-历史类535.5分
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含加分)÷2+统考专业成绩
3、河北省
文化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控制线(物理类492分、历史类495分)
录取线:暂未公布
非平行志愿:综合成绩=高考成绩*0.5/高考满分+专业课成绩*0.5/专业课满分
4、江苏省
文化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控制线(物理类512、历史类527)
录取线:环境设计-历史类591分(录取位次100)、环境设计-物理类598分(录取位次53)
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分÷750)×0.6+(专业分÷300)×0.4]×750
5、山东省
文化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控制线(520分)
录取线:629.60 分(录取位次176)
平行志愿投档分=专业成绩×750÷300×0.7+文化成绩×0.3
6、河南省
文化成绩:不低于本科一批控制线(理科514、文科547)
录取线:暂未公布
非平行志愿:综合成绩=高考成绩*0.5/高考满分+专业课成绩*0.5/专业课满分
7、湖南省
文化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控制线(物理类477、历史类482)
录取线:暂未公布(在提前批非平行组录取)
平行组投档分= 文化成绩(含加分)*0.3+统考成绩*0.7
8、四川省
文化成绩:不低于本科一批控制线(理科520、文科527)
录取线:263.33分(录取位次约800名)
平行志愿投档分为美术统考专业分
9、重庆市
文化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控制线(物理类468、历史类480)
录取线:240.68分(录取位次61名)
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含加分)÷750×300×0.3)+(专业成绩×0.7)
录取规则:
省统考成绩要求:我校不组织校考,采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考生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专业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专业课满分的80%(结果向下取整)。
文化成绩要求: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文化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达到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
录取规则:(1)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省份(陕西、辽宁、江苏、山东、四川、重庆),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2)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河北、湖南、河南),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成绩*0.5/高考满分+专业课成绩*0.5/专业课满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裸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队录取。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