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省考生
①文化成绩达到吉林省普通本科线的85%(含85%):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导演)专业②文化成绩达到吉林省普通本科线的80%(含80%):音乐学(理论、师范)、书法学专业
③文化成绩达到吉林省普通本科线的75%(含7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电子音乐作曲和电子音乐制作)、表演(戏剧表演、服装与服饰展演)专业
④文化成绩达到吉林省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声乐演唱、键盘乐器演奏、合唱指挥、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现代器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唱作、流行歌舞)专业
⑤文化成绩达到吉林省普通本科线的65%(含65%):舞蹈学(师范)、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表演(京剧表演、多剧种表演、戏曲伴奏)专业
⑥文化成绩达到吉林省艺术类本科线:
美术学(含师范和视觉艺术策划)、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摄影、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戏曲舞台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演艺策划、电影制片、戏曲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2.外省考生
①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普通本科线的80%(含80%):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导演)专业
②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普通本科线的75%(含75%):音乐学(理论、师范)、书法学专业
③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普通本科线的70%(含70%):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电子音乐作曲和电子音乐制作)、表演(戏剧表演、服装与服饰展演)专业
④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普通本科线的65%(含65%):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声乐演唱、键盘乐器演奏、合唱指挥、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现代器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唱作、流行歌舞)专业
⑤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普通本科线的60%(含60%):舞蹈学(师范)、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表演(京剧表演、多剧种表演、戏曲伴奏)专业
⑥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所属专业类别艺术类普通本科线:美术学(含师范和视觉艺术策划)、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摄影、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戏曲舞台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演艺策划、电影制片、戏曲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3.我院属于国家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主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确定后,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如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另有要求,我院执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标准。
4.我院执行教育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的规定。
5.在我院录取期间,如有些省份尚未公布普通本科线,则依据相当于普通本科线(如基准分=上年普本线/上年重点线*当年重点线),按照各专业的录取原则,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校考专业录取分数线
吉林艺术学院2023年省外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分数线
吉林艺术学院2023年吉林省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分数线
校考专业录取原则
1.校考专业范围:音乐学(理论、师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电子音乐作曲和电子音乐制作)、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声乐演唱、键盘乐器演奏、合唱指挥、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现代器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唱作、流行歌舞)、表演(戏剧表演、服装与服饰展演、京剧表演、多剧种表演、戏曲伴奏)、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舞蹈学(师范)、书法学专业
2.投档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录取原则如下:
①播音与主持艺术和音乐学(理论、师范)专业,以文化成绩折算分占50%和专业成绩折算分占5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总分=(文化成绩/普通本科线*50%+专业成绩/300*50%)*100,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3位]。
②书法学、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导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电子音乐作曲和电子音乐制作)、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声乐演唱、键盘乐器演奏、合唱指挥、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现代器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唱作、流行歌舞)、表演(戏剧表演、服装与服饰展演、京剧表演、多剧种表演、戏曲伴奏)、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舞蹈学(师范)专业,以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3.除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现代器乐)专业按乐件全国排序外,校考专业吉林省考生单独排序,外省考生统一排序、统一录取。
4.录取时,校考专业文理科(历史类和物理类)考生统一排序,统一录取。
5.录取时,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生源。
三、非校考专业录取分数线
吉林艺术学院2023年美术设计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吉林艺术学院2023年编导戏文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非校考专业录取原则:
1.非校考专业范围:美术学(含师范和视觉艺术策划)、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摄影、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戏曲舞台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演艺策划、电影制片、戏曲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2.投档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录取原则如下:
①广播电视编导(影视)、广播电视编导(演艺策划)、广播电视编导(电影制片)、广播电视编导(戏曲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统称为编导戏文类专业,统一排序,以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相应类别统考或联考,须取得合格证。录取时,以文化成绩排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编导戏文类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②美术学、美术学(师范)、美术学(视觉艺术策划)、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摄影、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曲舞台设计)专业统称为美术设计类专业,统一排序,考生取得美术设计类省统考合格证,以文化成绩折算分占50%和省统考成绩折算分占5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录取时,以总分排序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美术设计类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总分=(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50%+省统考成绩/省统考成绩满分*50%)*100,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3位]。
3.非校考专业设置分省计划,各省考生分别排序、分别录取。
4.录取时,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所在批次,艺术不分文理的省份(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山东、山西、江西、云南、海南、安徽、贵州、四川、浙江、北京、上海、天津),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统一录取。艺术分文理的省份(河南、广西、陕西),文理科考生分别排序,分别录取;艺术不分科目类的省份(河北、湖南、湖北、广东、重庆),历史和物理类考生统一排序,统一录取。艺术分科目类的省份(辽宁、江苏、福建),历史和物理类考生分别排序,分别录取。
5.录取时,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生源。美术设计类和编导戏文类专业,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上线生源范围内进行专业调剂。
四、我院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按专业成绩和总分录取的专业,若考生分数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如文化成绩也相同,按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优先录取成绩高的考生。按文化成绩录取的专业,若考生成绩相同,按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优先录取成绩高的考生。
五、如本原则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时,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为准。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