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 类 |
计划人数 |
录取人数 |
最高分 |
最低分 |
艺术综合(美术) |
150 |
150 |
231.8 |
212 |
艺术综合(舞蹈) |
80 |
80 |
女70.5/男71 |
女67.37男/67.1 |
艺术类录取规则:
我校使用生源省(区、市)统考或联考成绩,按各省级招考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1.美术类专业: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舞蹈类专业:根据男、女生计划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一志愿男生(女生)有缺额,则增加至女生(男生)。
3.若出现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考生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考生语文和英语成绩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