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类别 |
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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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65 |
452 |
广播电视编导 |
457 |
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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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
501 |
459 |
|
艺术设计学 |
501 |
458 |
|
音乐表演声乐 |
481 |
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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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器乐 |
438 |
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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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 |
459 |
433 |
其余省份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
学院本科艺术教育专业:建议参加我省声乐、舞蹈、美术统考测试合格的考生报考。对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学院在河北招生的本、专科艺术专业,在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达到艺术本科、专科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河北省相关招生要求的情况下,在河北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河北省综合成绩计算规则依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学院本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艺术设计学、美术学专业和专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艺术(声乐方向)、时尚表演与传播、书画艺术、书画艺术(书法)、摄影摄像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视觉传达设计(室内外装修设计)、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外语播音员方向)等艺术类专业在河北省以外的省份招生录取原则:在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达到艺术本科、专科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我校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成绩依次录取。
3.学院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山东省录取时,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我校认可山东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成绩依次录取,专业成绩为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牵头的播音主持类联考成绩。
4.学院专科播音与主持(外语播音员方向)专业在山东省录取时认可山东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文化成绩依次录取。考生的专业成绩,依据山东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认同所有在山东招生的本科高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