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83.57分。
2、表演(音乐剧表演与教育):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76.86分。
3、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63.57分。
4、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71.6分。
5、流行音乐(流行演唱):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75分。
6、流行音乐(流行器乐):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71分。
7、流行舞蹈(街舞):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77.8分。
8、流行舞蹈(国际标准舞):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84.8分。
9、广播电视编导: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50%+校考专业分×50%。最低综合分315.1分。
10、摄影: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50%+校考专业分×50%。最低综合分332.1分。
11、绘画: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最低专业分237.2分,校考满分为300分。
注:以上专业文理统排;高考文化分按满分值750分统一折算。
二、认可省级统考成绩的各省美术类专业
美术类(一):包含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分+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美术类(二):包含雕塑、公共艺术专业,按照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三):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上海:
美术类(一)平行志愿投档,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分数线446.706分;
美术类(二)雕塑、公共艺术:录取最低分数线374.6分。
2、浙江:
美术类(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分数线1091分;
美术类(二)公共艺术:录取最低分数线88分;
美术类(三)文物保护与修复:录取最低分数线494分。
3、山东:
美术类(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最低分数线1028.5分。
4、湖南:平行志愿投档
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录取最低分数线:文科293.7分,理科281.8分;
5、山西:
美术类(一)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最低分数线926.5分。
6、辽宁:平行志愿投档
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最低分数线:文科460.4分,理科423.4分。
7、河北:
美术类(一)环境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录取最低分数线985分;
美术类(三)文物保护与修复:录取最低分数线454分。
8、新疆(喀什定向):
美术类(一)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最低分数线822.5分。
9、河南:
美术类(一)环境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最低分数线:文科1011.5分,理科937.5分。
10、江苏:平行志愿投档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护:录取最低分数线:文科496分,理科473分。
11、重庆:平行志愿投档
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最低分数线209.304分。
12、黑龙江:平行志愿投档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雕塑、公共艺术:录取最低分数线:文科474.902分,理科441.902分。
13、安徽:平行志愿投档
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文物保护与修复:录取最低分数线695.57分。
14、贵州:平行志愿投档
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最低分数线234.99分。
15、广东:
美术类(一)艺术与科技:录取最低分数线975分。
16、四川:平行志愿投档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录取最低分数线242分。
17、江西:平行志愿投档
数字媒体艺术、雕塑:录取最低分数线539.179分。
18、吉林:平行志愿投档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录取最低分数线:文科589.435分,理科551.035分。
19、福建:平行志愿投档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录取最低分数线:文科525.4分,理科497.1分。
三、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四、相关说明:
1、上述录取规则均以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省统考专业成绩符合所在省相应投档要求为前提。各省市考试院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分省计划中,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以其投档分作为录取依据。
3、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各专业不作分省计划,按照录取规则全国统一排序录取。各省市文化成绩(原始分数)按满分750分统一换算,再按照录取规则计入综合分。各专业文理兼收,艺术类不分文理的专业录取时文化成绩的计算不考虑文理科之间的分值差别。
4、美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其所属专业大类(即:专业类别),同一专业大类所含专业统一划线,在该专业大类内部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大类之间在录取额满时,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
5、各校考专业的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五、三校生:
绘画:以职业技能测试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职业技能测试单科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三校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录取最低分数线149.4分。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