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按照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
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60%折合成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40)+(专业成绩÷100×60)。
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30%+专业成绩70%折合成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综合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1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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