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录取最低分 |
426 |
视觉传达设计 |
196.64 |
427 |
环境设计 |
195.72 |
艺术类录取规则:
(1)无校考省份,专业成绩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成绩。
(2)有校考省份,专业成绩认定校考成绩。
摄影专业: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模块七考生报考)、江西、山东、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青海、宁夏(美术与设计学类考生报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安徽(模块一考生报考)、广东、海南、陕西(播音编导类考生报考)、宁夏、新疆;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北京(美术学和设计学类考生报考)、天津、山西、黑龙江、上海、江西、山东、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青海;
新媒体艺术专业:天津、山西、内蒙古、黑龙江、上海、山东、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陕西;
书法学专业:天津、内蒙古、吉林、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海南、重庆、陕西、宁夏、新疆。
(3)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如要求报考校考专业须取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成绩时,则考生须达到统考和校考均为合格。
(4)顺序志愿、一档多投志愿省份:专业文化双上线,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再比较文化成绩。
(5)平行志愿省份: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时,则再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6)如以上排序规则仍完全相同则按专业单科成绩排名,依次为素描、色彩、速写;在专业单科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