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录取最低分 |
461 |
数字媒体艺术 |
198.96 |
462 |
广播电视编导 |
612 |
463 |
动画 |
196.76 |
464 |
戏剧影视文学 |
593 |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规定批次录取,我校未组织艺术校考,专业成绩认定各省相关科类的统考(联考)成绩。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照综合总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总分相同情况下,再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综合总分计算方式如下:
(1)编导类专业:
内蒙古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40%+统考成绩×60%,其他省份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
(2)美术类专业:
重庆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750×300×30%+专业成绩×70%,内蒙古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40%+统考成绩×60%,河北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湖南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其他省份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