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设计类专业按照计划1:1投档,计划159人,投档159人,录取159人,一次录取额满,录取最高分579分,录取最低分565分;
美术学(师范类)571.25分、服装与服饰设计565.00分、环境设计568.70分、视觉传达设计572.10分、产品设计568.35分。
平行志愿投档分=专业成绩×750÷300×0.7+文化成绩×0.3
河北: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3人,录取最低分570.563分;
环境设计专业招生3人,录取最低分562.288分;
产品设计专业招生2人,录取最低分560.675分。
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含加分)×0.3+(专业成绩÷300)×750×0.7
辽宁(历史类):
产品设计(历史类)按照计划1:1投档,计划2人,投档2人,最终录取2人,一次录取额满。
进档考生按综合分安排专业,录取最高为475.8分,最低为474分。
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含加分)÷2+统考专业成绩
吉林:
美术类按照计划1:1投档,计划2人,投档2人,最终录取2人,一次录取额满。
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分数排序安排专业,最高分596,最低分596。
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总分(含照顾分)×0.6+美术统考总分
黑龙江(美术文):
产品设计(美术文)专业按照计划1:1投档,计划2人,投档2人,最终录取2人,一次录取额满。
进档考生按美术省内综合分排序安排专业,录取最高为514.8分,最低为512.6分。
平行志愿投档分=专业成绩÷300×750×0.6+文化成绩×0.4
江苏:
美术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按照计划1:1投档,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安排专业。
历史组计划6人,投档6人,录取6人,录取最低分511分;
物理组计划3人,投档3人,录取3人,录取最低分522分。
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分÷750)×0.6+(专业分÷300)×0.4]×750
浙江:
艺术类(美术学、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按照计划1:1投档,计划13人,投档13人,最终录取13人,一次录取额满。
按照综合成绩安排考生专业,录取最高分571分,录取最低分559分。
美术学(师范)568分、环境设计560分、视觉传达设计561分、产品设计559分。
平行志愿投档分=高考总分×0.5+统考成绩×7.5×0.5
福建(历史科目组):
艺术类(美术学、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按照计划1:1投档,计划9人,投档9人,最终录取9人,一次录取额满。
进档考生按美术综合成绩安排专业,录取最高为538.8分,最低为533.1分。
平行志愿投档分=高考成绩×0.4+统考成绩×2.5×0.6
福建(物理科目组):
艺术类(产品设计)按照计划1:1投档,计划2人,投档2人,最终录取2人,一次录取额满。
进档考生按美术综合成绩分安排专业,录取最高分536.9分,最低分535.7分。
平行志愿投档分=高考成绩×0.4+统考成绩×2.5×0.6
广东:
美术组(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按照计划1:1投档,计划13人,投档13人,最终录取13人,一次录取额满。
进档考生按美术综合分排序安排专业,录取最高为526分,最低为514分。
平行志愿投档分=高考成绩×0.4+统考成绩×2.5×0.6
安徽:
艺术类(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按照计划1:1投档,计划8人,投档8人,最终录取8人,一次录取额满。
进档考生按综合分安排专业,录取最高为778.93分,最低为760分,平均分:765.5。
平行志愿投档分=专业成绩÷375×700+文化成绩÷750×300
河南(美术文):
美术文(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按照计划1:1投档,计划8人,投档8人,最终录取8人,一次录取额满。
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分数排序安排专业,录取最高分:590.65,最低分:570,平均分:580.71。
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文化分×0.3 + 专业总分×1.75
广西:
产品设计专业按照计划1:1投档,计划2人,投档2人,录取2人,一次录取额满。
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安排专业。录取最高分:584.9,最低分:582.9。
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总分×0.3+艺术成绩×(750/300)×0.7
海南:
艺术类(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按照计划1:1投档,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安排专业。计划7人,投档7人,录取7人,一次额满录取,录取最低分213.6分。
四川:
美术组(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招生计划12人,进档考生按艺术统考总分排序安排专业,录取最高为257分,最低为253分。
云南:
二批艺术(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按照计划1:1投档,计划12人,投档12人,最终录取12人,一次录取额满。
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安排专业,录取最高为77分,最低为75分。
贵州:
艺术类(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按照计划1:1投档,计划10人,投档10人,最终录取10人,一次录取额满。
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安排专业,录取最高为263.3分,最低为259.3分。
陕西:
艺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按照计划1:1投档,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安排专业。
计划9人,投档9人,录取9人,一次录取额满,录取最低分225分。
甘肃:
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按照计划1:1投档,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安排专业。
计划6人,投档6人,录取6人,录取最低分222分。
平行志愿投档分=文化成绩(不含加分)÷750×300×0.3+专业成绩×0.7
青海:
艺术文(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计划9人,投档11人,最终录取9人,一次录取额满,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录取,录取最低分为247分;
艺术理(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计划4人,投档4人,最终录取4人,一次录取额满,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录取,录取最低分为233分。
新疆:
美术学(师范)专业计划4人。投档5人,录取4人,一次录取额满。
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安排专业,专业成绩最高分262分,专业成绩最低分2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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