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采用统考成绩。
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进档考生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成绩(总分100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高考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顺序排序(综合改革省份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等科目顺序排序),择优录取。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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