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录取排序办法: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总分和语文、英语单科上线后,按以下公式折算录取总分后排序(书法学专业全国总排序,除书法学外其他美术类专业分省(市、自治区)排序)。 录取总分=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7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
2、少量考生因排名靠后,且专业不服从调剂已退档。
3、按青海省的划线办法,该省美术类文化最低分数线含考生省统考专业分。
4、我校江西苏区专项计划和职教本科实验合作班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按江西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5、已完成专业校考的江苏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天津市等四个省(市、区)生源地考生,以校考成绩为专业成绩。
6、天津、福建、广西、江苏四省(市、区)生源地外的考生,其专业成绩认定统一使用相应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