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等两个专业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60分及以上。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我校美术综合分计算办法为:(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0×30%)+(统考专业成绩÷统考专业总分×300×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
4.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学校则按照考生综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直至录取满额。
5.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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