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一)艺术设计学专业(本科)、绘画专业(本科)、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录取专业课成绩使用各省对应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办法以我院公布的2020年招生章程为准。
(二)影视摄影与制作(本科)专业吉林省外生源录取专业课成绩使用各省对应类别统考成绩,录取办法以我院公布的2020年招生章程为准。
(三)影视摄影与制作(本科)专业吉林省生源不考察艺术专业能力,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录取办法以我院公布的2020年招生章程为准。
(四)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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