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86.60分。
2、表演(音乐剧表演与教育):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78.80分。
3、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63.40分。
4、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72.34分。
5、流行音乐(流行演唱):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85.00分。
6、流行舞蹈(街舞):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77.6分。
7、流行舞蹈(国际标准舞):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低专业分80.00分。
8、广播电视编导: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50%+校考专业分×50%。最低综合分307.00分。
9、摄影: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50%+校考专业分×50%。最低综合分300.40分。
二、认可省级统考成绩的各省美术类专业
美术类(一):包含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分+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美术类(二):包含绘画、雕塑、公共艺术专业,按照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三):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上海:
美术类(一)平行志愿投档,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分数线452.17分;
美术类(二)绘画、雕塑、公共艺术:录取最低分数线375.8分;
美术类(三)文物保护与修复:录取最低分数线455分。
2、浙江:
美术类(一)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录取最低分数线1107分;
美术类(二)绘画:录取最低分数线88分;
美术类(三)文物保护与修复:录取最低分数线513分。
3、山东:
美术类(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最低分数线1016.83分。
4、湖南:平行志愿投档
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录取最低分数线:文科409分,理科325分。
5、山西:
美术类(一)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最低分数线883.825分。
6、辽宁:
美术类(一)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最低分数线:文科1070.5分,理科938分。
7、河北:
美术类(一)环境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录取最低分数线1036.5分。
8、新疆(喀什定向):
美术类(一)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最低分数线841.5分。
9、河南:
美术类(一)环境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最低分数线:文科1012分,理科1000.5分。
10、江苏:平行志愿投档
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雕塑、绘画、文物保护与修护:录取最低分数线476分。
11、重庆:平行志愿投档
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最低分数线241.602分。
12、黑龙江:
美术类(一)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最低分数线943.5分;
美术类(二)绘画、公共艺术:录取最低分数线237分。
13、安徽:平行志愿投档
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文物保护与修复:录取最低分数线682.62分。
14、贵州:平行志愿投档
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录取最低分数线215.99分。
15、广东:平行志愿投档
艺术与科技:录取最低分数线511分。
16、四川:平行志愿投档
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录取最低分数线250.001分。
17、江西:平行志愿投档
数字媒体艺术、雕塑:录取最低分数线537.35分。
18、吉林:
美术类(一)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录取最低分数线944.375分。
19、福建:一档多投
美术类(一)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最低录取分数线:文科1069.5分,理科982分。
三、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序号 |
省份 |
分数线 |
|
文科 |
理科 |
||
1 |
上海 |
综合改革460 |
|
2 |
广东 |
524 |
460 |
3 |
四川 |
459 |
443 |
4 |
河南 |
543 |
533 |
5 |
湖南 |
548 |
510 |
6 |
河北 |
543 |
489 |
7 |
江西 |
533 |
483 |
8 |
安徽 |
547 |
462 |
9 |
江苏 |
339 |
/ |
10 |
山东 |
综合改革516 |
|
11 |
浙江 |
综合改革 567 |
|
12 |
重庆 |
504 |
455 |
13 |
贵州 |
527 |
432 |
14 |
辽宁 |
545 |
531 |
相关说明:
1、上述录取规则均以投档考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线(专业所在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普通类专业除外)为前提。各省市考试院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各专业不作分省计划,按照录取规则全国统一排序录取。各省市高考文化成绩按满分750分统一换算,再按照录取规则计入综合分。各专业文理兼收,艺术类不分文理的专业录取时文化成绩的计算不考虑文理科之间的分值差别。
3、美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按专业大类统一划线,在专业大类内部可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实际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大类之间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在某一美术类专业大类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在报考其他美术专业大类第一志愿的线下考生中进行择优调剂。非美术类专业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
4、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以其投档分作为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