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招生6人,录取线571分,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300×750×50%+文化成绩×50%
山东省:招生7人,录取最高分630.27、录取最低分612.05,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河北省:招生7人,录取线598.388分,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750×0.7
辽宁省:招生3人,录取线527.22652111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
吉林省:招生艺术理1人、艺术文2人,平行志愿,录取线暂未公布。
河南省:招生艺术理1人、艺术文2人,平行志愿,录取线暂未公布。
山西省:招生3人,顺序志愿,录取线暂未公布。
内蒙古:招生3人,动态投档,录取线暂未公布。
湖南省:招生3人(提前批非平行组),录取线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
1、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相应批次本科合格线,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英语成绩达到该学科满分的40%以上。
2、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750×6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40%
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英语、数学成绩高的考生。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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