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在生源省招生考试院的投档范围内,各专业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者,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艺兼文类相价格价格关科目: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艺兼理类相关科目:①数学、②语文、③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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