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音乐学专业成绩录取最低份:228.9分,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辽宁省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最低分(综合分):艺文456分、艺理415分,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
山东省艺术(美术)类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投档分):服装与服饰设计550.28分、视觉传达设计561.3分、环境设计556.22分、美术学551分
山西省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最低分(综合分):艺术综合443.5分,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
山西省音乐学专业录取最低分(专业分):艺术综合87.68分,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黑龙江省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最低分(综合分):艺文407.5分、艺理412.5分,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
黑龙江音乐学专业录取最低分(专业分):艺文143分,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内蒙古音乐学专业成绩录取最高分225,最低分219,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地区相应类别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美术类专业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音乐学专业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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