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批次名称 |
科类 |
投档线 |
备注 |
福建(闽台) |
艺术类本科B批 |
艺术(理) |
456 |
专业按照综合分录取,表中综合分=文化成绩×0.55+专业成绩×2.5×0.45。 |
福建(闽台) |
艺术类本科B批 |
艺术(文) |
495.075 |
专业按照综合分录取,表中综合分=文化成绩×0.55+专业成绩×2.5×0.45。 |
福建 |
艺术类本科B批 |
艺术(理) |
472.375 |
专业按照综合分录取,表中综合分=文化成绩×0.55+专业成绩×2.5×0.45。 |
福建 |
艺术类本科B批 |
艺术(文) |
498.925 |
专业按照综合分录取,表中综合分=文化成绩×0.55+专业成绩×2.5×0.45。 |
江西 |
提前本科 |
艺术(文) |
动画504.18 |
专业按照综合分录取,表中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30%+(艺术分*750/450)*70%。 |
河南 |
艺术本科A段 |
理科综合 |
动画474.3 |
专业按照综合分录取,表中综合分=文化成绩×0.55+专业成绩×2.5×0.45。 |
河南 |
艺术本科A段 |
文科综合 |
动画491.9 |
专业按照综合分录取,表中综合分=文化成绩×0.55+专业成绩×2.5×0.45。 |
安徽 |
艺术二批(B段) |
艺术 |
611.53 |
专业按照综合分录取,表中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 |
贵州 |
艺术平行体育二本 |
艺术文理综合 |
227 |
美术分 |
江苏 |
艺术本科2小批 |
艺术美术 |
455 |
专业按照综合分录取,表中综合分=文化分+艺术分。 |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福建省艺术类录取根据“一档多投”的规定,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预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如下: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55%+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5%;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平行省内特征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二)其他省份
1.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明确规定投档录取规则的,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文件执行。其中,贵州省艺术类招生根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排序,文化成绩位次相同艺兼文考生优先;录取模式根据综合分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55%+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5%。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考单科成绩语文、文(理)科综合、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录取;
2.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文件无明确规定的,按综合分投档录取。综合分计算方式同本条(二)第1点;
3.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的艺术类各专业,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