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 江苏、上海高考分数折算为750分制。
2. 各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1)动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
高考成绩达到所在计划省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将专业统考成绩 60%、高考成绩 40%相加,按综合成绩排名录取。
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0.6+高考成绩×0.4
(2)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学)专业:
语文单科成绩达到105分,高考成绩达到所在计划省的相应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艺术管理(国际文化交流)专业:
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20分,高考成绩达到所在计划省的相应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4)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高考成绩达到所在计划省的相应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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