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专业 |
录取分数 |
投档规则 |
山西 |
广播电视编导 |
492 |
按高考文化成绩投档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92.17 |
按专业成绩投档 |
|
表演 |
84.35 |
||
视觉传达设计 |
238 |
||
河南 |
广播电视编导 |
理科532\文科549 |
按高考文化成绩投档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理科331\文科337 |
按专业成绩投档 |
录取规则:
我校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成绩、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成绩、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中四川省美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省控线上40分(含40分),四川省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省控线上20分(含20分)。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要求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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