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提前批
科类 |
专业 |
录取 |
文化课 |
专业课 |
外语 |
最低录取 |
综合 |
设计学类 |
16 |
文328/理314 |
211 |
60 |
436.51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0 |
文328/理314 |
211 |
60 |
432.67 |
|
美术学 |
4 |
文328/理314 |
211 |
60 |
432.5 |
|
视觉传达设计 |
6 |
文328/理314 |
211 |
90 |
407.33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6 |
文328/理314 |
211 |
90 |
391.83 |
|
表演 |
1 |
文328/理314 |
96.6 |
50 |
143.2 |
其余省份正在录取中,敬请关注!
录取办法说明
1.各专业录取批次由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投档方式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
2.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表演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不组织此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省份除外)和我校校考均合格的考生。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
美术类专业只录取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只填报任意一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并填报服从调剂志愿,则认为允许被调剂至另外一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如考生未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即使填报服从调剂志愿,也不会被调剂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3)考生须达到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制定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达到学校制定的外语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90分;其他普通美术类专业为60分;表演专业为50分),在此基础上按照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和专业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专业课”、“语文”、“数学”、“文(理)综合(或选考科目总分)”成绩排序。
(4)折算综合成绩时,文化课成绩非750分满分的省份,按照750分进行折合;外语成绩非150分满分的省份,按照150分进行折合;专业课成绩非300分满分的省份,按照300分进行折合。
各专业综合成绩折算方法如下:
①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综合成绩 = 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 2 + 专业课成绩。
②表演专业:
综合成绩 = 校考专业课成绩。
(5)学校对于表演专业校考专业课成绩名次在本省中位于招生计划数之内的考生,外语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可降低10分。
3.学校在投档过程中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关于高考加分、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4.学校对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中任何一科成绩为零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5.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6.学校对考试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予以正常录取。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