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山西 |
江苏 |
浙江 |
山东 |
山东 |
专业 |
表演 |
表演 |
表演 |
表演(理工) |
表演(文史) |
最低分 |
121 |
117 |
127 |
144 |
118 |
省份 |
安徽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湖南 |
专业 |
表演 |
表演 |
表演 |
表演(理工) |
表演(文史) |
最低分 |
119 |
119 |
111 |
113 |
131 |
注:专业考试成绩和折合成百分制后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按照1:1合成总分
录取规则:录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获得拟录取资格考生,在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将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折合成百分制后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按照1:1合成总分进行排序,根据表演专业分省分科类招生计划,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