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科类 |
录取最高分 |
录取最低分 |
本批次录取线 |
音乐学 |
艺术(文史) |
文化398 专业238 |
文化291 专业218 |
文化291 专业205 |
舞蹈学 |
艺术(文史) |
文化414 专业219 |
文化294 专业189 |
文化291 专业182 |
设计学类 |
艺术(文史) |
文化422 专业251 |
文化291 专业216 |
文化291 专业213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术(文史) |
文化426 专业256 |
文化291 专业242 |
文化291 专业242 |
广播电视编导 |
艺术(文史) |
文化403 专业242 |
文化302 专业232 |
文化291 专业229 |
音乐学 |
艺术(理工) |
文化386 专业232 |
文化273 专业205 |
文化260 专业205 |
舞蹈学 |
艺术(理工) |
文化388 专业207 |
文化264 专业193 |
文化260 专业182 |
设计学类 |
艺术(理工) |
文化373 专业257 |
文化266 专业213 |
文化260 专业213 |
广播电视编导 |
艺术(理工) |
文化361 专业241 |
文化266 专业231 |
文化260 专业242 |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9年区外艺术类本科录取线(暂未公布)
录取原则
(一)在山东省,我校的音乐学、舞蹈学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举办专业单独测试(专业校考)。录取时,按山东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参加我校相应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实行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进档考生,按照文化、专业分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二)我校在山东省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设计学类专业(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以及其他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专业均使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录取时,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1.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的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进档考生,按照文化、专业分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三)舞蹈学专业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男生身高1.68米以上。
(四)对艺术类进档考生,专业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总分高的考生。如果专业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综合分)和文化考试总分相同,则按照“文化考试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语成绩)——综合科成绩”的顺序进行录取。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