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2019年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线(暂未公布)
湖南城市学院2019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概况
湖南城市学院2019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明细表
录取规则
参加了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投档时,其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有统考要求的,还需统考成绩合格,且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录取原则分别为:美术学、音乐学、舞蹈表演、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以综合分(校考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排序录取,考分相同情况下校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高考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同分情况下校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未进行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上面图中带*部分)以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考成绩为准,其中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高考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同分情况下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规定为准。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录取,除自愿申请读该专业者外,不接受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