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投档线指的是考生所在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按照本省考试院公布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实际录取线计算公式“高考文化成绩+美术统考专业成绩”。
江苏省:美术类平行志愿投档线591分,设计学类实际录取线592.265分,美术学类实际录取线591.256分。
安徽省:美术类平行志愿投档线825.02分(综合分排名51),设计学类实际录取线826分,美术学类实际录取线791.75分。
江西省:设计学类平行志愿投档线595.55分,设计学类实际录取线811.33分。
湖北省:设计学类平行志愿投档线728.8分,设计学类实际录取线787分。
重庆市:设计学类平行志愿投档线243.84252,设计学类实际录取线795分。
四川省:设计学类平行志愿投档线282.34分,设计学类实际录取线654.34分。
贵州省:设计学类平行志愿投档线265分,设计学类实际录取线672分。
河北省:设计学类实际录取线780.3分。
山西省:设计学类实际录取线695.33分。
内蒙古:美术学类实际录取线781分。
辽宁省:设计学类实际录取线829分。
上海市:设计学类实际录取线872.6分,美术学类实际录取线867.6分。
浙江省:设计学类实际录取线701分,美术学类实际录取线696分。
福建省:设计学类实际录取线:文科806.231分,理科754.225分;美术学类实际录取线:文科803.227分,理科744.241分。
山东省:设计学类实际录取线:文科807.67分,理科665分;美术学类实际录取线:文科801分,理科699分。
河南省:设计学类实际录取线:文科812分,理科751分;美术学类实际录取线:文科804分,理科754分。
湖南省:设计学类实际录取线800分;美术学类实际录取线795分。
陕西省:设计学类实际录取线:文科686分,理科745分。
录取规则
考生必须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资格,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该艺术类(或美术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学类专业录取时认同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举行校考。
高考成绩达到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该艺术类(或美术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按照各省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本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但对于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美术学类专业本科招生采用大类招生模式,新生入学后第一年进行通识教学;第二年将根据学生一年级的学习成绩和志愿分别进入三个不同专业【绘画、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进行专业学习。
设计学类专业本科招生采用大类招生模式,新生入校后第一周进行专业和方向分流,每个专业方向录取人数不超过20人。学生根据志愿选择相关专业及方向【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数码艺术、动画设计),产品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空间与展览设计、景观设计),公共艺术(公共艺术设计、摄影艺术、时尚设计)】,分流时重新计算综合分进行排序,按专业分流综合分从高到低确定就读专业和方向。
专业分流综合分=(省美术统考专业成绩÷省美术统考专业成绩满分)×600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750分。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