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专业名称 | 文科最高 | 理科最高 |
北京 | 绘画(加权成绩) | 658.25 | 614.25 |
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加权成绩) | 626 | 585 | |
设计学类(加权成绩) | 641.8 | 617.6 | |
天津 | 设计学类(加权成绩) | 615.6 | 613 |
河北 | 绘画(加权成绩) | 626.5 | 559.13 |
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加权成绩) | 604 | 586 | |
设计学类(加权成绩) | 635 | 606.3 | |
辽宁 | 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加权成绩) | 611 | 606 |
设计学类(加权成绩) | 633.6 | 614.4 | |
吉林 | 设计学类(加权成绩) | 607.5 | 606.6 |
黑龙江 | 绘画(加权成绩) | 565.25 | 515.25 |
江苏 | 设计学类(加权成绩) | 607.05 | 602.3 |
浙江 | 绘画(加权成绩) | 646.5 | 617 |
设计学类(加权成绩) | 634.8 | 630 | |
山东 | 绘画(加权成绩) | 649.63 | 614.88 |
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加权成绩) | 593 | 568 | |
湖北 | 设计学类(加权成绩) | 629.3 | 612.7 |
绘画(加权成绩) | 605.25 | 605.25 | |
设计学类(加权成绩) | 603.6 | 596.2 | |
湖南 | 设计学类(加权成绩) | 604.4 | 603.8 |
广东 | 设计学类(加权成绩) | 588.6 | 575.6 |
重庆 | 设计学类(加权成绩) | 620.8 | 614.2 |
四川 | 绘画(加权成绩) | 607.5 | 585.5 |
陕西 | 绘画(加权成绩) | 573.5 | 573.5 |
青海 | 设计学类(加权成绩) | 615.2 | 615.2 |
说明:
绘画加权成绩=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0.5×(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
设计学类加权成绩=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0.6×(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
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专业考试及成绩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具体情况,2019年我校艺术类(美术)专业招生不组织专业校考。我校绘画、设计学类、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三个招生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均采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素描、速写、色彩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参加专业统考。
专业考试成绩要求如下:
绘画专业: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85%;
设计学类专业: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80%;
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
文化课考试及成绩要求
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参加高考。
报考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如考生所在省(区、市)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未合并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在合并原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
其中,报考设计学类专业、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录取规则
1.基本规则: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及高考文化课成绩须符合各专业相关成绩要求。
2.各招生专业具体原则:
(1)绘画专业:按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统考占50%,文化课占50%)由高至低录取。加权成绩计算公式为:绘画加权成绩=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0.5×(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
(2)设计学类专业:按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专业统考占40%,文化课占60%)由高至低录取。加权成绩计算公式为:设计学类加权成绩=0.4×(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0.6×(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
(3)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3.对于绘画专业、设计学类专业加权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对于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4.有固定投档和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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