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 |
批次/类型 |
计划数 |
录取分数线(或分数段) |
河北 |
艺术类 |
4 |
视觉传达设计综合成绩544.75-568.38 |
山东 |
艺术类 |
5 |
视觉传达设计综合成绩568.09-579.18 |
河南 |
艺术类 |
4 |
视觉传达设计综合成绩543.75-606.25 |
湖南 |
艺术类 |
5 |
视觉传达设计综合成绩560.25-570.5 |
北京 |
艺术类 |
4 |
视觉传达设计投档成绩: |
江苏 |
艺术类 |
3 |
视觉传达设计投档成绩:558-564 |
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如省级招办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当地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且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150分制,非150分制的须进行相应折算)。
北京、江苏两省考生按照本省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分进行投档,其余省份按照我校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具体录取分数计算公式如下:
北京投档成绩=美术统考成绩÷300×750×50%+文化成绩×50%,
江苏投档成绩=文化成绩+统考专业成绩
其余省份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0.5+(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满分)×750×0.5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