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批次 |
录取最低分 |
|
福建(校考) |
艺术类本科B批 |
美术(文) |
74.5 |
美术(理) |
74.6 |
||
海南(校考) |
本科提前批 |
美术 |
76.5 |
山西(校考) |
第二批本科A类 |
美术 |
72 |
广西(校考) |
提前批艺术三批 |
美术 |
70.6 |
山东(统考) |
本科批A段统考 |
美术 |
526.25 |
江西(统考) |
提前批本科 |
美术 |
518.03 |
四川(统考) |
本科一批 |
美术 |
241 |
重庆(统考) |
艺术本科批A段美术 |
210.3 |
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专业、文化成绩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
(二)专业成绩认定:学校美术类专业在福建、海南、山西、广西认可我校组织的美术专业校考成绩,校考合格线分别为福建168.5875分、海南169.2、山西166.4分、广西166.6分。
在其余省份认可各省份美术专业统考成绩。
(三)认可校考成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3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总分×70
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先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专业成绩相同,再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原则按各省(自治区)的要求执行。
(四)认可统考成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山东、江西、四川、重庆),按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实行“顺序志愿”的,按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折算方式同本条第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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