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广播电视编导录取5人,最低分507分;音乐学录取5人,最低分372分。(各专业分数计算执行山东省艺术类各专业投档规则)
河南省艺术文共录取61人,其中广播电视编导23人,最低分654分;音乐学3人,最低分308分;音乐表演3人,最低分311分;绘画6人,最低分284分;动画7人,最低分282分;产品设计5人,最低分278分;环境设计7人,最低分292分;视觉传达设计7人,最低分284分。
河南省艺术理共录取10人,其中广播电视编导7人,最低分580分;环境设计1人,最低分311分;视觉传达设计2人,最低分283分。(河南艺术投档规则执行我校规则,详见湖北文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湖北省美术与设计学类录取251人,最低分566分;音乐类录取122人,最低分563分;舞蹈表演录取30人,最低分236分;广播电视编导54人,最低分685分。
其余省份陆续公布~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我校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生源省份,考生还应达到我校的校考专业合格线。
(一)湖北省艺术类录取规则:
1、美术、音乐类专业按“(专业课成绩×0.6+文化课成绩×0.4)×2”计总分排序;
2、舞蹈表演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二)省外我校未单独举办专业课考试的各专业,其录取规则如下:各省有规定的换算标准,则按各省规定的换算标准执行,如部分省份没有统一换算标准的,按照如下规则排序:
1、美术、音乐类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300×0.6+文化课成绩×0.4”计总分排序;
2、舞蹈表演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计总分排序;
(三)我校单独举办专业课考试的专业【甘肃省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河南省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湖南省音乐学、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其录取规则如下:
1、美术、音乐类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300×0.6+文化课成绩×0.4”计总分排序;
2、舞蹈表演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计总分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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