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考试要求: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办的要求,报名参加所在省2019年艺术类相关专业规定的统一考试并获得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
2.成绩认定
(1)文化成绩
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相关艺术类专业本科最低录取投档线。
(2)专业成绩
贵州省内考生以贵州省各艺术类相关专业的统考成绩为准;省外生源认可考生所属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考试的统考成绩。
3. 录取原则:经德、智、体全面考核,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结合分数的原则,即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结合分数的原则,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