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说明
1.艺术类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我校美术类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我校其他艺术类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执行辽宁省有关文件规定。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舞蹈学(师范)专业在河南省按专业主科分排序,音乐表演专业在山东省认可《2019年山东师范大学等15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方案》。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投档条件。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
如下:
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2+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师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表演: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文理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综合考查考生德、智、体等水平的基础上,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对于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要求,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对录取分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的科目顺序,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分相同时,依次参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及相应科类的文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史类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理工类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校考及非艺术学门类专业要求
2019年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在山东省招收参加15校联考音乐类专业联考的合格考生,招生科类为艺术文,乐器种类为笙、唢呐、大提琴、扬琴和二胡。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对有加、降分及优先录取的考生,我校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