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专业 |
录取分(综合分) |
浙江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564 |
湖南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555.20 |
江西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545.82 |
安徽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黑龙江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浙江 |
艺术设计类 |
591.75 |
河北 |
设计学类 |
517.875 |
湖南 |
设计学类 |
550 |
江苏 |
设计学类 |
552.44 |
山东 |
设计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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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设计学类综合分=文化成绩(当批次总分折算成750分制计)×50%+统考专业成绩(总分折算成750分制计)×50%。
播音与主持艺术综合分=文化成绩(当批次总分折算成750分制计)×60%+统考专业成绩(总分折算成750分制计)×40%。
文化成绩总分折算公式: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满分值×750
统考专业成绩总分折算公式:考生统考专业成绩÷统考满分值×750
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75分(总分150分制计)。若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英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