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层次、批次 |
最低录取 |
备注 |
上海 |
本科艺术类乙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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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本科艺术类2小批 |
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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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本科艺术类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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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本科艺术类二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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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视觉传达设计(艺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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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艺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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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艺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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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艺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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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和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
1.总分:提供折算总分的省市依据其折算总分,不提供折算总分省市按我校折算总分。总分=(文化投档成绩÷文化成绩满分+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满分)×50。
2.专业录取: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招生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分线的考生,进档后依据总分高低,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间无级差分。
3.同分处理:总分相同时,按专业统考成绩、英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的高低顺次决定排序。
4.专业调剂:参照普通类专业。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