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专业 |
文科 |
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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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高分 |
最低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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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
数字媒体艺术 |
770.99 |
701 |
751.33 |
703 |
山东省 |
视觉传达设计(中韩合作) |
740.67 |
718.67 |
735 |
702 |
山东省 |
电影学(中韩合作) |
779 |
755.5 |
745 |
679.5 |
注:以上分数为考生文化成绩和统考专业成绩相加之和。
录取原则
1.视觉传达设计、电影学为我校与韩国东西大学联合办学项目,学费为人民币35000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为人民币9000元。
2.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采用美术统考成绩,电影学专业采用编导类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该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本科院校合格线,取得省统考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生源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文化控制线,且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60%以上。
3.我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综合成绩折算办法,按其投档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省统考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综合成绩、省统考成绩都相同时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高的优先录取。
4.考生兼报各专业的,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不设级差”的原则分别遵循各专业要求执行。
5.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市、自治区),按照文理科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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