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艺术类专业投档线为考生档案分与专业分之和(档案分和专业分需分别达到本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湖南理工学院2018年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
(一)我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为艺术类专业。
(二)2018年我校在江西、广西、福建、甘肃、江苏、河北、贵州、山东、北京等省市(区)组织了艺术专业测试,上述省市(区)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必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并且参加生源地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专业成绩以我校艺术专业测试成绩为准,其他省(区)考生的专业成绩以当地教育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统考成绩为准,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按生源地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在政治思想审查、体检、专业和文化成绩合格的条件下,非艺术类专业校考地区,艺术类考生按考生的文化与专业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文化+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艺术类专业校考地区考生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文化+校考专业成绩×6。条件同等的情况优先录取校考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3)省外艺术类专业考生仅招收文科考生。相关省份艺术类专业投档不区分艺术文、理科除外。具体事宜详见当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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