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录取批次 |
科类 |
类别 |
录取最低分 |
投档原则 |
新疆 |
本科第零批艺术类 |
艺术不分文理 |
美术类 |
155 |
文化课 |
广西 |
本科提前艺术二批 |
艺术不分文理 |
美术类 |
517.9 |
综合分(总分×0.2+艺术分×750÷300×0.8) |
辽宁 |
艺术类本科一段 |
艺术文 |
美术类 |
404.4 |
综合分(文化成绩÷2+专业成绩) |
艺术理 |
美术类 |
374.5 |
|||
贵州 |
艺术类本科 |
不分文理 |
美术类 |
190.33 |
专业课 |
山东 |
本科艺术统考批 |
艺术文 |
美术类 |
503.22 |
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
文学编导类 |
491.47 |
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
|||
艺术理 |
文学编导类 |
461.42 |
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
||
安徽 |
艺术类本科二批 |
艺术不分文理 |
模块4/5/7/8 |
671.07 |
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 |
模块1/2/3/6 |
626.1 |
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700) |
|||
内蒙古 |
本科提前批B |
艺术不分文理 |
美术类 |
233 |
文化课(含加分) |
戏文+导演 |
368 |
文化课(含加分) |
|||
辽宁 |
艺术类本科二段 |
艺术文 |
广播电视编导 |
302.68 |
综合分(文化课×0.6+专业课×0.4)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71.92 |
||||
戏剧影视文学 |
257.6 |
||||
戏剧影视导演 |
295.84 |
||||
录音艺术 |
284.32 |
||||
艺术理 |
广播电视编导 |
234.88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71.84 |
||||
戏剧影视文学 |
268 |
||||
戏剧影视导演 |
282.16 |
||||
录音艺术 |
276.88 |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一、美术类本、专科专业:
1.本科批次: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所在省美术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
1.1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本科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计算综合分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1.2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本科批次,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综合分:文化课60% +专业课40%,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以上两种投档方式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综合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各省招考办录取原则处理。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2018年我校在辽宁省本科批第一阶段(美术类)平行志愿录取,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当综合成绩并列,则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专科批次:美术类考生参加本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专科控制线以上。
3.1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专科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3.2对采取其它投档方式的省份专科批次,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以上两种投档方式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各省招考办录取原则处理。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2018年我校在辽宁省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美术类)平行志愿录取,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当综合成绩并列,则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二、非美术类本、专科专业:
1.本科批次:报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与影视文学、戏剧与影视导演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相应统(联)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课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
1.1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本科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1.2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本科批次,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综合分:文化课60%+专业课40%,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以上两种投档方式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各省招考办录取原则处理。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2.本科批次: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相应统(联)考专业合格证,若无相应统(联)考,我校则承认其他本科院校书法学专业校考成绩,文化课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综合分:文化课60%+专业课40%,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3.本科批次:报考录音艺术专业的辽宁省考生须取得考生所在省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课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综合分:文化课60%+专业课40%,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各省招考办录取原则处理。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4.专科批次:报考影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表演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相应统(联)考专业合格证,若无相应统(联)考,则承认我校对应本科专业校考成绩(如生源不足则同时承认其他院校校考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专科控制线以上,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若有相应统(联)考,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当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各省招考办录取原则处理。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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