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暂未公布
河北省:322.2
山西省:暂未公布
内蒙古310.8
辽宁省:文科447.1、理科353.4
黑龙江:暂未公布
江苏省:235.4
山东省:暂未公布
河南省:文科309、理科
湖北省:暂未公布
湖南省:暂未公布
四川省:暂未公布
招生专业: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调档比例: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地区及批次:对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我校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地区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获得艺术类统考合格证,高考成绩和美术统考成绩都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外语成绩应在60分以上(150分制)。
外省艺术类录取办法: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乘以40% 再加上专业考试成绩乘以60%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分科类按普通类专业同分标准进行录取。
辽宁省艺术类录取办法:美术类专业在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我校投档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对进档考生按照 “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