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专业 |
科类 |
录取方式 |
我校最低分 |
重庆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文理综合 |
联考折合分 |
208.78 |
广播电视编导 |
文理综合 |
联考折合分 |
736 |
|
四川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文理综合 |
专业最低分 |
|
广播电视编导 |
文/理 |
文化最低分(文/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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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文理综合 |
校考折合分 |
|
广播电视编导 |
文理综合 |
校考折合分 |
|
|
山西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文理综合 |
校考折合分 |
74.57 |
广播电视编导 |
文理综合 |
校考折合分 |
7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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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文 |
校考折合分 |
|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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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播电视编导 |
文 |
校考折合分 |
|
|
理 |
|
|||
山东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文 |
校考折合分 |
|
理 |
|
|||
广播电视编导 |
文 |
联考折合分 |
|
|
理 |
|
|||
广西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文 |
校考折合分 |
|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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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播电视编导 |
文 |
校考折合分 |
|
|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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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与主持艺术)在重庆、四川、湖南、甘肃、广西、山西和山东等7个省份招生。重庆、四川和山东(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当地联考成绩为专业成绩标准,湖南、甘肃、广西、山西和山东(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以校考成绩为专业成绩标准。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最低控制线,联考专业成绩合格或专业校考入围,经当地招考主管部门投档后,我校按文化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并着重参考外语和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学生录取后不得调换专业。
联考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40+联考成绩/联考成绩总分×60
校考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40+校考成绩/校考成绩总分×60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