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学校面向全国招收非师范艺术类专业考生,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本科线,如生源不满的情况,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降分录取。
(2)福建省艺术类实施“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投档后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语文、外语、专业、综合、数学的顺序确定考生排序位次。
福建省艺术类考生综合分计算公式: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综合分 = 文化投档成绩×60%+专业省统考成绩×2.5×40%
艺术教育专业(音乐方向与舞蹈方向) 综合分 = 文化投档成绩×20%+专业省统考成绩×2.5×80%
(3)其他省(非福建省)艺术类录取模式、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原则为准,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投档后按文化分排序择优录取;艺术教育专业投档后按照专业分排序择优录取 ,如需综合分计算的参照我校福建省艺术类考生综合分计算办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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