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2小批美术:438(综合分)
浙江省艺术类第二批:
河南省艺术类本科B段:
陕西省艺术本科B段:194(专业分)
湖北省艺术(二)美术与设计学类:
湖南省艺术类本科二批:
重庆市艺术本科(美术B段):艺术文193(专业分)
云南省艺术本科二批:
安徽省艺术本科二批:
贵州省体育艺术二本:
四川省艺术类本科第一批院校:
福建省艺术类本科二批(美术类)(专业分):
福建省艺术类本科二批(闽台合作)(专业分):
福建省艺术类本科二批(编导类)(专业分):
艺术类录取原则
1.外省市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按生源省制定的录取原则执行,无具体规定的,参照我校制定的福建省艺术类录取原则执行。
2.我校在福建省艺术类招考中安排在本科批B类(含美术类、编导类)录取,录取实行按专业志愿“一档多投”,专业成绩以福建省统考成绩为准,投档时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要求不低于福建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
(1)福建省美术类专业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志愿,投档录取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统考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平行省内特征分排序;经二次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经申请获批后,文考成绩可在线下20分以内、专业成绩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征求志愿录取。
(2)福建省编导类专业考生,报考我校编导类专业志愿,投档录取按编导类综合分=(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加分)×60%+专业统考成绩×2.5×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按平行省内特征分排序。经二次征求志愿录取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经申请获批后,文考成绩可在线下20分以内、专业成绩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征求志愿录取。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