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2018年在江苏省艺术类提前本科2小批美术类专业录取工作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艺术类一志愿考生18人。综合成绩:最高分459分,最低分432分,平均分441.3分。
录取规则:
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艺术与科技、工艺美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均为美术类专业。
1.吉林、江苏、浙江、湖北、河南、河北、辽宁、黑龙江、天津、山东、内蒙古、新疆、江西等省的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省招生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统考合格证方可报考学校。
2.录取时吉林省艺术类专业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100%+文化课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江苏、浙江、湖北、河南、河北、辽宁、黑龙江、天津、山东、新疆、江西等省艺术类专业按投档考生的总分(总分=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按投档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学校在江苏省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江苏考生必测和选测科目等级均不得低于C,录取时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进行录取.当分数相同时,先看须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若须选选测科目等级相同,再看另一个选测科目等级高低;等级顺序为A+、A、B+、B、C。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