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未录取完毕
河北省:252
山西省:未录取完毕
内蒙古:288
辽宁省:439(文科)、407(理科)
黑龙江:279(文科)、245(理科)
江苏省:240分
山东省:299(文科)、299(理科)
河南省:285(文科)、304(理科)
湖北省:未录取完毕
湖南省:296(文科)
四川省:未录取完毕
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外省考生必须参加本省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获得本省艺术类统考合格证。录取办法为:高考成绩和美术统考成绩都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乘以40% 再加上专业考试成绩乘以60%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分科类按普通类专业同分标准进行录取。外语成绩应在60分以上(150分制)。
辽宁省美术类专业在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我校投档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对进档考生按照 “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